发布时间:2021-08-09 浏览次数:1110
阜城县市场局强化药品经营企业疫情防控,执法人员现场送达疫情期间防控措施通知和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,未及时收到管控措施通知和签订承诺书的部分药品企业,发到微信群,第一时间督促企业通知自行打印张贴,并签订承诺书发微信群后打印留存。2021年7月30日当天下发疫情期间管控措施通知和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各61份。在此基础上多次在微信群转发疫情期间防控措施通知,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做到:坚持日常佩戴口罩,坚持执行“一米线”距离要求,坚持测温验码常态化,坚持消杀通风常态化,坚持发热人员筛查常态化,坚持监测预警常态化,充分发挥药店“哨点”作用,加强“退止双抗”四类药品销售登记管控,严格执行发热人员按照异常情况处置流程。
我局要求企业每天营业结束后把进店人员登记台账和销售“四类药品”登记台账发到微信群。今后将分两组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不定期进行检查,对于在疫情期间发现执行不到位的经营企业,坚决予以停业整顿,并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和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立案查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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